最近,侨眷、资阳区教育局安监办主任张桂华呼吁:各级政府要大力加强村镇银行的引导。张桂华说,自200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等文件以后,村镇银行这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便应运而生。目前,全国村镇银行已经逾百家,成为一只发展迅速的农村金融力量。张桂华经过调查了解,目前村镇银行至少存在下列两个问题:
第一,市场定位难以符合其历史使命。按照村镇银行的宗旨,填补金融服务空白、服务“三农”应该是不可动摇的市场定位。但是,在实践中许多村镇银行把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内的繁华地区,而不是真正缺乏金融机构的乡村。如果说此举是为了争取存款还算说得过去的话,那许多村镇银行把相当部分贷款投放于工商企业,很少用于支持“三农”则违背了其历史使命。其中的原因在于,村镇银行的投资者目的在于获取盈利,而且是获取盈利的时间越短越好。这样,在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较少的情况下,风险相对较高、回报时间相对较长的支农业务自然不是首选。
第二,村镇银行与主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未理顺。按照中国银监会的初始规定,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必须是一家银行,隐含的原因就在于当村镇银行出现问题的时候,由主发起行来承担善后的责任,以避免出现社会动荡。这样的安排当然是稳妥的,但是当主发起行意识到自己的隐含责任时,自然要求绝对控股,因为未来出现问题自己将承担“无限”责任。不但如此,主发起行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在日常经营中还会对村镇银行加以强力干预,甚至以一家分支机构来对待村镇银行。如汇丰银行就主张建立管理总部对同一省或相邻省份内的村镇银行进行管理。如此下去,不但村镇银行自身独立性无从谈起,而且也很有可能偏离支农的宗旨。
第二,村镇银行与主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未理顺。按照中国银监会的初始规定,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必须是一家银行,隐含的原因就在于当村镇银行出现问题的时候,由主发起行来承担善后的责任,以避免出现社会动荡。这样的安排当然是稳妥的,但是当主发起行意识到自己的隐含责任时,自然要求绝对控股,因为未来出现问题自己将承担“无限”责任。不但如此,主发起行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在日常经营中还会对村镇银行加以强力干预,甚至以一家分支机构来对待村镇银行。如汇丰银行就主张建立管理总部对同一省或相邻省份内的村镇银行进行管理。如此下去,不但村镇银行自身独立性无从谈起,而且也很有可能偏离支农的宗旨。
因此,张桂华建议各级政府应该采取下列措施:
一、加大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朋友知道村镇银行、了解村镇银行、相信村镇银行。
二、让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并搞好其协调关系。
三、各级政府要加强村镇银行的引导,让其真正为农服务,为村民服务,为“三农”服务。
四、中国银监会要随时监控村镇银行,不能让其偏离“轨道”,不能“唯利是图”。
(资阳区侨联 贾伟力 伍杰)
来源:未知
作者:省侨联
编辑:肖静